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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审判质效提升丨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在行动
作者:斛艳艳  发布时间:2020-03-08 23:10:46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杨泽民院长在2020年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3月3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组织部门全体成员召开会议,集中研讨部署下一步工作。

  针对当前审判监督管理不到位、审判质效指标完成不平衡的问题,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主任李艳丽提出以下三项要求。

  一是加快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要制定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四类案件”的具体情形,为宏观审判管理和具体个案监督提供依据和标准,切实解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和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

  二是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针对性的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发布全市法院审判质效通报和中院审判质效通报,特别是紧盯审判质量指标、司法公开指标和信息化应用指标的完成情况,中院数据统计至每名法官,并将通报内容公布至内网,不断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每名员额法官完成审判质效的责任感,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是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院改判、发回案件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对基层法院提出异议的改判、发回案件以及中院各团队提出在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方面存在共性问题、可能“类案不同判”的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评查,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量。

  其他同志对今后的工作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表态发言。

  2020年,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将对标一流,群策群力,为审判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雷厉风行的作风、锲而不舍的韧劲、改革创新的勇气抓落实,为全市法院完成审判质效再提升的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晶晶、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