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固有思维中,打官司、上法庭是解决诉讼纠纷必不可少的环节。可如今,许多到文水县人民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有了不一样的体验:来到法院后,他们的案子还没开庭就在多元解纷的机制下得到了快捷、有效的处理。这样一来,既大大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又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让当事人充分体验到了司法的温情、便捷和高效。
原告韩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走进了文水县人民法院多元化解中心,他对诉前调解没抱太多的希望,因为以前就在家里已经调解过,他觉得肯定调解不成。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院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并同时呈现出案件类型多样化、纠纷主体多元化、矛盾调处疑难化的特点。文水县人民法院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构建一站式解纷的工作机制,为群众既解纷又解忧。
文水县人民法院以实质化、规范化的标准,推进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实质化,就是运行实质化,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门团队,进驻法院参与诉前调解。规范化,就是调解规范化,在法官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笔录、文书、案卷等工作,确保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公开公正,取得实效。
为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们将大量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的民商事案件推荐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的方式办理,这种方式具有快捷、高效、免费的好处,调解达成的协议经司法确认之后具有同判决书一样的效果,同样能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的目的。目前,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纠纷413件,成功调解153件,调解成功率达37%,平均用时3到5天,通过这种方式推进了繁案细办,简案快办目的的实现,也较好的化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社会生活是多元化的,所以出现的矛盾也是有大有小,有简单有复杂。文水县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构建起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在纠纷解决中让群众拥有更多贴合实际需要的选择。所以,并非每一起案件通过法院审判了才叫“法治社会”,就像“枫桥经验”一样,在新时代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同样也是法治的种子深植在社会土壤的体现,最终的目的都是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