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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法院:学习英模邹碧华: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观看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邹碧华》
  发布时间:2021-04-24 21:26:07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下午,交口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观看影片《邹碧华》。

  邹碧华,1967年1月18日生,江西奉新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

  在2006年,他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曾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司法改革,提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主持开发上海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主持开发信访监控管理系统2014年12月10日下午,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邹碧华逝世后,习近平总书记对他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5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分别追授邹碧华“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公正为民,他用法律的精神服务百姓;捍卫正义,他用无私的态度践行使命;崇法尚德,他用创新的手法推进改革。

  


 
来源:交口法院
责任编辑:李晶晶、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