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晋11破1号之二
2019年9月27日,本院根据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止2019年9月27日,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 787 315.64元,负债总额为772 052 185.73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68 264 870.09元(负债总额不包括利息等)。本院认为,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存在重整、和解的可能,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宣告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9月3日裁定宣告山西天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