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晋11破1号之一
本院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山西汾西正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上述参会人员应填写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监测表并提供3天以内的吕梁本地核酸检测报告且核酸检测后应自行居家隔离。上述参会人员如在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等,以及被确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会。已治愈出院的确诊患者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者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参会。
参加山西汾西正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及其代理人报到与提交身份、权限证明材料等事宜详见本院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2021)晋11破1号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