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和解一起涉金融案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楼县支行与贺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贺某等人于2017年10月30日前清偿借款2万元,2018年6月30日前再清偿2万元,2018年10月30日前清偿剩余本金及约定利息的调解协议。因贺某等人未按期主动履行清偿义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楼县支行于2022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传唤被执行人贺某、刘某,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及拒执所面临的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交流,被执行人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和解,最终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就还款达成一致和解意见,被执行人贺某当场履行500元,被执行人刘某当场履行2000元,剩余执行案款于2022年12月30日前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