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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恢复正常诉讼活动和诉讼服务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4 16:26:00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正常诉讼活动和诉讼服务的通告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就我院恢复正常诉讼活动和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2月5日起,我院恢复现场开庭、调解、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现场办公。

二、其他城市来吕人员参加诉讼,应当随时关注、严格执行山西省、吕梁市实时疫情防控政策(可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便民服务”栏目中的“各地防控政策”子栏目查询)。

三、前来我院参加诉讼活动或者办理业务时,请遵守吕梁市离石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三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

四、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线下工作方案(详情见我院官方网站http://sxllzy.shanxify.gov.cn或微博、微信公众号相关推送)。

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