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孝义法院: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唤亲情
作者:下堡法庭张凯  发布时间:2022-11-25 23:13:28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11月24日,孝义市人民法院下堡法庭前往高阳镇顺光村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闫某现年76岁,共育有三子一女。今年闫某的老伴过世后,因闫某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四个子女就闫某的赡养问题产生纠纷。经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闫某无奈将子女们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下堡法庭工作人员在送达应诉手续时了解到该起赡养纠纷是因原告闫某与各子女之间多年积怨造成,且原、被告们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遂决定前往高阳镇顺光村村委会走访了解。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各子女告知了拒绝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通过面对面沟通、背靠背劝和,在法官、村干部等人员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下,原告和各被告的矛盾逐步得到缓解,四位子女最终一致同意每人支付500元/月的赡养费。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该起赡养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是下堡法庭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典型案例。

  


 
来源:孝义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