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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法院:远程调解化纠纷,司法便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12-08 23:31: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妥善解决好纠纷的同时,节约了司法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山东某运输公司在中阳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其公司车辆在中阳县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车辆受损,中阳县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中阳县杨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被告车辆的投保公司定损为3700元,但双方对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中阳县杨某承担。

  本案原告申请进行诉前调解时,人民调解员认为案情清楚,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联系原告时得知其已回山东,不便前来调解,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确认身份后,利用远程视频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官随即制作了调解笔录,并通过微信予以确认。在案结事了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中阳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