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政治建设过硬、布局科学合理、服务大局精准、基层治理到位、机制运行完善、保障措施有力为目标,聚焦“四项创新”,全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今天推出第4期——推行“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一、人民法庭+平台,健全诉调对接
文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以抓党建促基层社会治理为契机,推动建立从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基层矛盾纠纷解决链。
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重点推进“一乡一室、一村一点”工作,即在乡镇设立“法官诉调对接工作室”、在村(社区)设立“法官诉调对接联络点”。
在各辖区党委协同推进下,文水县12个乡镇的“法官诉调对接工作室”全部挂牌,随后陆续在刘胡兰村、西社村、东庄村、孝义村等11个村试点设立“法官诉调对接联络点”,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阵地,强化司法服务内容,打通了法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桥梁。
各人民法庭的所有法官与辖区各乡镇、村级调解员以“法官诉调对接工作室和接联络点”为平台,实现诉调对接、采取定期或预约的方式,指导人民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助力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2022年,7个人民法庭诉前指导调解443件,调解成功256件,调解成功率57.8%,当即履行47件。
二、人民法庭+联动,参与多元化解
7个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基层治理一盘棋中,加强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横向联系与配合,加大加快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和速度,在乡镇形成司法、公安、法庭三调联动有效模式,如刘胡兰人民法庭联合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定期召开“一庭两所三长联席会”,分析研判刘胡兰镇内矛盾纠纷情况。
南武人民法庭实行人民调解员驻庭轮流值班制度,开展诉前人民调解工作。
孝义人民法庭创新对接村级网格员协同配合送达工作,主动联系15名网格员,推动近30件难以送达案件及时送达。
三、人民法庭+建议,化解类案纠纷
积极发挥司法建议预警、提示、指导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开栅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村民诉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还有近20户村民涉及类似情况,如果不妥善处理,有可能引发群体诉讼。为确定损害原因及修缮费用,当事人还需要承担较高的鉴定费用,为稳妥处理纠纷并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乡镇负责人、人民调解员多方进行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开栅人民法庭向该村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参照已处案件解决思路,尽快将其他20余户的纠纷协商处理。该村委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与其他村民进行协商,妥善化解了纠纷,并将处理结果函复文水法院。
这份司法建议的发送和被采纳,对于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起到了良好的作用。2022年,各人民法庭给金融机构、乡镇、村委等相关部门共发出司法建议15份,涉及纠纷类型大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村委债务类纠纷等。
四、人民法庭+宣传,送法入村到户
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所有民事法官先后走进乡村、社区等45次,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理、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
开展巡回审理
南武人民法庭深入南安镇杨乐堡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村委物权纠纷案件,杨乐堡村委会以物权纠纷起诉要求冯某腾出所占彩钢房,现场有近200名群众参加了旁庭。一审判决冯某败诉后,冯某提出上诉,该案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因冯某拒不按判决指定期限腾房,文水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通过巡回审理、强制执行,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组织旁听,以案为鉴
文水法院两次配合县委组织部组织160余名村干部旁听涉农“三资”犯罪案件,一是将县政府划拨建校剩余用地非法转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二是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补偿款,涉嫌贪污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肃纪、以案促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力量。
下一步,文水法院将持续细化工作措施,依托联动力量,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司法保障作用,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让矛盾纠纷化解更暖人心,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