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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法院:“我七年没有回过老家了,也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找到我。”
  发布时间:2023-01-18 01:45:29 打印 字号: | |

  我要找到你,不管南北西东。有些被执行人为逃避履行义务,隐瞒行踪长期躲避,给执行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月8日,文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协助下,成功将一名逃避执行7年之久的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拘留。

  王某某是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共计6.3万余元。由于王某某长期躲避在外,并且经常更换住址及联系方式,执行干警根据搜集到的信息及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历年来赴广州、上海、福建、天津等地多次查找,均没能找到王某某。

  2023年元旦刚过,一位申请人提供了新的线索,被执行人王某某在天津津南某小区居住,而且因与他人打架受伤,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有刑事自诉案件没有了结。

  执行干警分析认为这条线索非常有价值,便立即行动连夜奔赴天津,并配备了足够警力。第二天上午到达该小区,在王某某的住处,经过蹲守和多次敲门,却发现王某某没在家。为尽快找到王某某,执行干警与津南区法院取得联系,向王某某自诉案件的承办法官说明情况后,承办法官非常理解和配合,立即联系了王某某。

  下午3时许,被执行人王某某来到津南区法院,见到文水法院执行干警后,明白自己这次再也躲不过去,说道:“为了躲债,我七年没有回过老家了,也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找到我。”

  经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充分释明,要求王某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王某某仍然以经济困难无力清偿等理由推诿,态度消极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遂将其押解回文水法院,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春节将至,许多人带着回家的欣喜踏上了返乡的旅途。但对于王某某来说,他7年来的首次返乡,却是戴着手铐,经历了一次特殊的返乡“旅途”,也为自己的不诚信不守法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来源:文水法院 孙希亮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