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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法院:“预拘留”显威力 法院亮剑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3-01-21 01:54:37 打印 字号: | |

  “崔某,现对你宣布预拘留通知书,要求你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近日,文水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崔某并非完全没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一再推诿,遂发出预拘留决定书。

  慑于执行威力,被执行人崔某一改以往消极躲避的态度,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的组织调解下,被执行人崔某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筹借资金一次性将执行款9万元全部付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预拘留是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的最后警告,目的是对被执行人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口头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效果有限。预拘留通知书是以正式法律文书形式将口头警告书面化,给被执行人留有适当缓冲余地,针对一些有履行能力但不自动履行,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且不清楚执行措施的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极大增强了执行威慑力,能够有力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文水法院依法发出预拘留决定书69份,对被执行人进行“惩罚预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390余万元。对于收到预拘留决定书仍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立即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惩罚预警”既是对民诉法规定的有力贯彻执行,又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化运用,达到了打击违法、督促执行的目的,既体现了执行力度和司法权威,又兼顾了被执行主体的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文水法院 李耀春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