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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法院:强制执行不停歇,扣押车辆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3-01-30 01:56:34 打印 字号: | |

  新春新气象,实干正当时。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把依法执结每一起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1月28日,在执行局政委李旭龙的带领下,四名执行干警赶赴上明乡上明村成功扣押一辆装载机。

  据悉,程某与陈某、兰某因合伙做煤炭生意,在合伙期间因生意做的不理想,进行了盈亏清算,结算后,陈某、兰某提出退伙,并给程某出具欠款85000元欠条一支,对该欠条三人均无异议,表示认可。事后陈某、兰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因多次催讨无果后,程某将陈某、兰某向岚县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兰某给付程某85000元。经法院调解,陈某与兰某同意在规定时间内给付,调解协议生效后,陈某与兰某依旧未能按期履行,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提供陈某名下有一辆装载机的线索,请求对该车辆实施扣押措施。案件承办人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立即开展行动,周密部署,将车辆控制、物品清点、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落实到人,及时赶赴我县上明乡某停车场对该车进行扣押。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陈某传唤至现场,通过说服教育,告知其作为被执行人应当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陈某主动配合执行干警开展扣押工作,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执结。

  开工第一天,忙碌而有序。岚县法院执行局将充电蓄力再出发,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同时,利用元宵节前部分被执行人留在家中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节后执行行动,打好“开局战”,实现“开门红”!

  


 
来源:岚县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