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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法院:借车三月好友将车抵债 历经三年车主苦要无果
  发布时间:2023-03-28 23:45:11 打印 字号: | |

  常某按约定将车借给好友武某使用三个月,期间因武某欠史某钱款,武某遂将其抵债给史某,致使逾期不归还车辆长达三年,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接到该车辆的线索后,石楼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成功扣押涉案车辆,并于3月21日将车辆交付申请执行人常某,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回顾

  原来,常某与武某系朋友关系,于2019年8月31日向常某借车,并与常某达成了口头约定,常某将自己的白色奥迪车借给武某使用,约定借用期3个月,但借用期未到,同年10月11日武某告知常某,史某要借用车辆,遂将车辆借与史某,后常某多次催要,史某均以武某欠款为由拒不归还。2022年9月,常某向石楼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限期史某归还车辆。但史某逾期仍未履行,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3月21日,石楼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于9点30分左右接到了申请人常某提供的车辆线索。为了防止车辆转移,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石楼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办理完扣押所需的法律文书之后,立即调配法警和执行法官前往车辆所在地。11点左右,执行干警抵达车辆停放地点石楼县义牒镇寺湾村,果然发现涉案车辆,经过车牌号、车型的比对,确认正是常某的车辆。法院随即联系拖车公司前来拖车,历时2个多小时,在办理完扣押手续后,执行干警顺利将该车扣押至法院。

  3月21日,石楼法院将扣押的车辆顺利移交给申请执行人常某,确保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真正促进案结事了。

  


 
来源:石楼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