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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法院:春雷行动剑指金融借贷,集中执行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4-14 01:03:23 打印 字号: | |

  4月10日-11日,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方山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近况,开展了“春雷行动”,以春雷之势,护航方山县金融借贷营商环境。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力19人,警车4辆,结案标的100余万,因迫于执行震慑主动到案2人。

  基本案情

  原告: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山农商银行)分别与被告顾某某、薛某等人产生借款合同纠纷共5起案件。

  方山农商银行向方山法院起诉,经该院生效判决,顾某某、薛某等人分别向方山农商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0余万元,并由侯某某等担保人就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后顾某某、薛某等人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故方山农商银行向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部署

  法院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方山农商银行)交换意见,形成行动方案

  法院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详细掌握被执行人情况

  执行现场

  以案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亲戚朋友借钱,找你帮忙做个担保人,碍于情面稀里糊涂就把字签了,但帮人担保不仅仅是签个字那么简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要替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为人担保需谨慎,依法担责莫后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方山法院将继续聚焦涉企案件,用司法保障营商环境,以合法、规范、公开、透明的常态化执行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方位推动方山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支撑。


 
来源:方山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