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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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跑了,79名农民工忧心的工资可咋办?
  发布时间:2023-08-30 21:18:11 打印 字号: | |


  “霍法官,有个非常紧急的事情,工人们找不到施工单位,又没拿到工资,今天他们集体来到法院,要求起诉施工单位,现在在诉服中心……”7月的一天上午9时,吕梁市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霍可可接到了中阳法院立案庭庭长高彦芳的电话。

  听说涉及农民工的工资,正在县里参加矛盾化解联席会议的霍可可放下手头工作,匆匆赶回法院。

  经初步了解,案涉工程目前已经基本完工,但施工单位拖欠了79名农民工64万元工资,突然消失了。工友们多次联系施工单位催讨未果,情绪愈发激动,只能跑到政府职能部门多方寻求帮助,但也一直没有进展,无奈之下,工友们来到了法院......

  虽然案子还没有进入审判程序,但是想到一方面涉及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也事关企业的发展,霍可可的第一反应就是,不能等到案子到了审判再处理,于是立即向院长作了汇报。

  “时间不等人,不仅涉及的农民工工友人数多,而且事关县域营商环境的优化,我们要提前介入,不能让矛盾进一步扩大。”中阳法院院长王永生与霍可可、高彦芳等法官们研究,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与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文旅局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联合排查、调前会商,共同制定化解方案,同时,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为工友们申请法律援助,指派援助律师协助工友书写诉状,立即立案,并为困难工友们减免诉讼费用,同步指导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工友:“法官,我是工友代表,工友们的劳务费我们都核实过了,金额没问题。现在施工单位、建设方都不付款,我们怎么办?”工友代表李某气愤地说道。

  建设方:“我们企业也很无奈,这个项目从2019年3月至10月期间,由河北省某公司在中阳县成立的某公司承建,该公司又将劳务分包了,但工程还未完成验收,质量也有这样那样的不合格,现在总包分包公司都联系不上,项目还不能竣工,晚竣工一天我们也多一天损失……”建设方代表刘某也态度坚决。

  一边是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一边是替人“接盘”的建设方,如何打破调解僵局?

  法院组织调解员们采取先安抚再调解的方式,先缓和现场剑拔弩张的氛围,再对双方开展“面对面”“背对背”调解。

  建设方这边,霍可可向公司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特别规定,释明了总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款及人工费用、对总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等法定义务。还特别邀请公证处对总包公司完成的全部工程量进行了公证,固定证据,为下一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彻底解决奠定基础。并建议建设方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再向相关责任单位主张其他权利。

  同时,高彦芳及调解员们对工友代表提供的人员及工资清单进行了审查,确保农民工工资一分都不能少。

  建设方:“法官,我们愿意遵守法律规定的建设单位的义务,也愿意配合政府、法院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我们也认可农民工人员和工资,同意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但我们的资金到位后,我们要求打到法院账户。”听到霍可可的劝导,建设方也表明了态度。

  工友:“法官,我们签了调解协议,假如他们又拖延不履行,我们的工资岂不是又泡汤了。”工友们还是不太相信建设方。

  法官:“这个你放心,调解协议经过法院司法确认是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假如当事人未履行义务,你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霍可可解释。

  当日下午18时,随着建设方及工友们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法官们也完成了司法确认工作。这场历经11个小时的涉及79名农民工工资的诉前调解案件,在政府、法院、检察院的联动配合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后续,建设方将64万元转入法院账户后,中阳法院又联合县检察院及政府相关部门、建设方、农民工代表召开案款集中发放会,至此,这64万元农民工工资终于回到了工友们手中。

  双方对政府、对法院,同时道出了衷心的感谢。

  工友:“感谢政府,感谢法官,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

  建设方:“法院调解体现了公正与效率,为我们赢得了宝贵时间,让我们对县里的营商环境更有信心了!”

  据了解,2022年以来,中阳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建立与政法委、检察院、妇联、工会、银监会等多部门会商指导、联合调解诉源治理联动机制;依托多元解纷平台,加强网上调解;打造“金牌调解员”等措施,组织诉前调解1663件,成功化解矛盾936件,服务群众3523人次,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56.3%,为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研究室 张晓宇 中阳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