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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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头版:吕梁中院用“绿色法槌”守护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9-06 21:57:55 打印 字号: | |


  巍巍吕梁山,浩浩黄河水。吕梁是黄河中游重要节点城市,在这里,连绵不绝的吕梁山与奔腾不息的黄河水相伴而行290余公里。曾经,这里生态脆弱和深度贫困相互交织;现在,八百里吕梁山从南到北一片林海,逐渐筑起黄河安澜的生态屏障。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吕梁山生态环境修复,是国家赋予我们吕梁的两项重要环保任务。作为审判机关,我们立足职能优势,坚持多赢共赢原则,将惩罚与修复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主题鲜明、特色纷呈、效果凸显的环资审判新路子。”对于生态司法保护遵循什么、彰显什么、最终的意义是什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认识得非常清晰。

  一、立足职能 加大环资法庭建设力度

  作为顺应司法改革大潮的新生事物,环境资源审判如何做到既独树一帜又融入大局,吕梁中院的做法是先让环资审判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中坚力量。

  吕梁两级法院落实“三合一”审判模式,试行环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统计和审理。同时,成立专门化审判机构,指导条件成熟的文水县法院和临县法院成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2022年6月,刘胡兰法庭、林家坪法庭(现更名为碛口法庭)加挂牌为环境资源法庭。

  2023年,在黄河保护推进会召开之际,吕梁中院进一步加大环资法庭建设力度,围绕黄河主干流及支流保护、水源涵养、周边生态维护等,新增三个环资法庭,分别为兴县蔚汾法庭、方山峪口法庭和孝义开发区法庭加挂环资法庭。

  二、携手联动 力促协同保护“满盘皆活”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涉及生态保护的诸多环节,吕梁中院的做法是以系统协作交流为抓手,以跨部门合作为基石,以府院联动为动能,力求环资审判多头激活,“满盘皆活”。

  该院实现跨区域审判协作,与忻州中院建立了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双方就审判资源配备、“三合一”运作经验、环资审判及公益诉讼的证据采信、鉴定程序启动、诉讼成本确定等审判业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沟通,并达成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双城保护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实现重大信息互通共享,共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积极推动全省环资审判“一盘棋”思路贯彻落实。同时,该院力抓跨部门长效沟通,与吕梁市检察院就公益诉讼进行业务探讨座谈,对于基层法院审理的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如何处理达成了共识,就该类案件建立了与检察院的长效沟通机制,并及时传达到各基层法院,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两级法院的业务互动,做到业务沟通无死角。

  特别是加强府院间多元联动,积极推进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强化与政府、环保部门、自然资源管理局、林业局等机构的沟通配合,对重大案件配合举证、提供数据依据,为法院审理环资案件提供专业咨询。临县环资法庭充分发挥环资审判工作的能动性,在县水利局、环保局建立工作室,加强了与检察、公安、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同时深入企业,对县域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将矸石上山、煤不落地、污水不外排的吕临能化公司设为环保工作示范基地,对当地碳达峰碳中和起到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能动履职 毫不松劲抓好主业主项

  环资类审判,需要审判机关站位高远、精准履职,这样生态司法保护才会更加扎实高效,更加依法有力。吕梁中院全面融入国家生态保护总体战略规划,以法治为纲、业务为目,纲目并举,全力守护青山绿水蓝天。

  该院不断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及文物、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惩破坏黄河流域人文遗迹、自然遗迹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吕梁黄河文化遗产安全。

  今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吕梁市柳林孟门举行。吕梁中院和沿黄4个基层法院联合开展了“保护黄河吕梁法院在行动”系列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实地调研、组织知识测试、召开黄河保护座谈会等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保护母亲河的行动中。

  吕梁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强保护基地的考察与设立力度,临县法院在黄河岸边驿站碑楼设立黄河资源保护基地,成为相关单位之间沟通、协作黄河治理与保护的桥梁,人民群众共享、共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平台。针对北武当山地区私挖盗采、盗伐滥伐森林资源并导致森林植被破坏、地表裸露、珍稀物种数量减少等情况,该院正筹备设立吕梁·北武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环境资源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

  四、惩扶结合 让“破坏者”变“修复者”

  环资审判既要刑罚得当的判决,又要服判息诉的效果,更要绿水青山得以“休养生息”。针对环资案件,吕梁中院通过契合生态实际的审判工作,使得直接责任者付出应有的生态修复代价,从而让受损环境得到有效弥补和治理。

  该院坚持惩扶并重、调判结合,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罚教育和示范引导功能,引导侵权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实实在在的“修复者”。在审理牛某污染环境罪一案中,法院要求牛某将污染区域恢复到污染前的状态,并责令其异地植树,植树的面积、树苗的成活率作为对其量刑考量。此外,吕梁两级法院审理的环资案件注重调解,服判息诉率在90%以上,其中,公益诉讼的服判息诉率为100%。

  吕梁中院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注重凸显环资审判的社会指引、评价、教育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特色图文等形式,宣传普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示范引领美丽吕梁建设和黄河保护全民行动。

  今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之际,吕梁中院组织开展了“保护黄河吕梁法院在行动”系列活动。兴县法院以在黄河河床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触犯刑法的案例入手,向群众宣传黄河保护法;临县法院在黄河资源保护基地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在碛口古镇黄河岸边进行实地调研;柳林法院在燎原广场开展线下宣传普法活动;石楼法院联合沿黄主要乡镇召开黄河保护座谈会,用实际行动奏响保护黄河大合唱。


 

来源:山西法治报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