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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法院:“三举措”力促长期未结案件动态清零
  发布时间:2024-01-15 21:11:11 打印 字号: | |

离石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切实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取得了12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的喜人成效,办案实现良性循环。

加强组织领导 高站位强推进“清积降存”

离石法院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召开长期未结案件督促推进会议,专题对积案进行讨论研究,逐案把脉问诊,深挖积案成因,明确“时间表”、列出“路线图”、拧紧“责任链”,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法官直接抓的工作格局,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提升案件清理速度,确保案件清理工作积极推进。

强化源头治理 治己病防未病“逐案击破”

强化预警通报

审管办持续加大对案件审限及临近审限案件的通报提示,以日通报结案率、周通报长期未结案件、旬报告审理进度、月通报质效指标等方式,精准精确约束管理,动态掌握审判团队和法官的旧存、新收案件、结案率和法官审限内结案情况;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详细登记立案时间、未结原因等信息,定期向院长、分管院领导报告结案情况;组织召开调度会,定期通报案件清理进展情况。

严格审限审批

对于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审批程序,确需延长审限的,建立起由承办人申请、庭长把关、分管院长审核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审限情况,坚决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对于需扣除、延长审限在3个月以内的案件向分管领导报批,对于需扣除、延长审限超过6个月以上案件,由党组书记亲自审批。

加强协调督促

对因鉴定、评估等环节影响审理期限的,要求承办法官及时督促协调,对委托事项长时间不能办结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不再委托,对信誉较差、鉴定结论不能及时作出等原因的,建议取消受委托资格。

完善审限机制 强管理抓监督“专项清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在类案建议、专业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帮助法官理清审理思路、把控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聘请来自8所高校的15名权威专家教授,成立全市首届专家咨询委员会,深度指导课题研究、案例撰写等,为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和专家辅助,协助开展法官培训工作。


 
来源:离石法院 赵文俊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