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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1-23 21:11: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孝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的一起涉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为山西某公司与北京某公司,二被执行人对拖欠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公司的工程欠款800多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从一审立案到二审终审,历时2年之久,三方对管辖及工程欠款等方面存在很大争议。

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但二被执行人对清偿责任的承担有异议,被执行人北京某公司认为被执行人山西某公司欠其部分承包费用,应由山西某公司在拖欠范围内先承担责任,其准备在北京申请仲裁;而被执行人山西某公司认为其只是承担连带责任,应由被执行人北京某公司先承担清偿责任,且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公司拖欠其下属子公司材料款300余万元,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一起执行案件,该院执行局并未简单的直接采取冻结、划拨措施,而是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目标,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组织三方在微信上建立群聊,以电话协商和微信群聊的方式,对执行中的争议一并达成和解。和解协议达成后,山西某公司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江苏某公司履行500余万元,其下属子公司撤回对江苏某公司的诉讼,北京某公司与山西某公司就拖欠部分承包费用完成了结算。一起历时二年的诉讼案件,一起三方争议不断、可能引发多起诉讼和仲裁的纠纷,通过该院执行局的耐心调解,历时三月得到完美解决,为三方节约司法成本近百万元,也避免三方陷入长久的诉讼拉锯战,为三方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孝义法院积极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通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孝义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孝义法院 李凯峰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