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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法院:暖心执结守护亲情 耄耋老人老有所养
  发布时间:2024-01-26 21:11: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九旬老人赵某芳一家因赡养问题起了纷争,经过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暖心调解,终以道德的感化唤醒了亲情的回归。不仅使九旬老人拿到了赡养费,同时也尽最大努力帮助双方重塑亲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95岁的赵老太膝下一共有六个子女,为了抚养这六个孩子,赵老太付出了自己大量的心血。如今六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本应颐养天年、享受儿孙之福的赵老太因年事已高,生活无法自理,昼夜需要孩子们轮流照顾。但是其中一个儿子袁某却拒绝履行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赵老太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袁某告上法庭。

经该院开庭审理,判决袁某自2023年8月起每月给付赵老太赡养费600元。判决生效后,袁某还是未能及时向其支付赡养费,赵老太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本案原告系九旬高龄老人,行动不便,且双方当事人的关系特殊,简单的执行本案可能会激化家庭矛盾。通过调查发现,袁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其未支付赡养费,也许另有隐情。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面依法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及微信账户;另一方面,执行干警详细询问了赵老太的家庭情况以及与儿女相处的种种过往,得知其与儿子袁某因家庭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矛盾积累多年,一直未得到缓解。

为了缓和母子之间的矛盾,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袁某,从修复亲情的角度出发,耐心温情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同时结合中华传统“孝老爱亲”的美德,从情理上开导袁某,劝导其对母亲要怀有感恩之心,主动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在执行干警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耐心沟通下,袁某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支付未履行的赡养费3600元,并保证今后会竭尽所能履行赡养义务。

至此,这起因赡养老人引发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老人的难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拒不赡养老人不仅不为道德所不容,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刚柔并济,将“情”“法”“理”相结合,最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为弘扬尊老敬老的良好家风,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汾阳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