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汾阳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26 21:11:11 打印 字号: | |

1月19日,汾阳市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刑事审判工作总结暨2024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志全主持,党组书记、院长李应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刑事庭全体干警参加。

员额法官张官云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通知》,领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危险驾驶案件中的新规定做了重点强调。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庭庭长边鑫传达了市中院《关于规范制作裁判文书及笔录的通知》,领学《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的修改部分,解读洗钱罪相关条款。

梁志全对2023年度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点评,并就2024年度刑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进一步拓宽审判视野,提升办案质量和业务能力。三要时刻关注审判质效指标,对标对表,准确研究分析,全面提升各项指标。四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

李应平对刑事审判庭2023年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根本标准,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刑罚处罚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二要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管理不越位,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三要树牢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三同步”工作要求。

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来源:汾阳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