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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法院:4天,3000公里!——千里跨省执行记
  发布时间:2024-01-26 21:11:11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马某某因不当得利欠款,长期躲避在酒泉市;被执行人刘某某在张掖市某大型企业做高管月收入8千多元,欠款不还。

汾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面对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躲避执行行为,巧妙利用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唤醒了一批批“装睡的人”。

1月17日,该院执行局干警远赴甘肃省酒泉市、张掖市成功抓获两名长期“躲猫猫”的“老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多么狡猾、多长时间的躲藏、逃避、隐匿,最终都在强大的执行措施面前败下阵来。

执行过程中,干警经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马某某、刘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番找寻打探亦不见他们的踪迹。面对执行干警的多次传唤,马某某以种种理由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法定义务。刘某某声称自己生活困难,与其确认地址,拒不提供真实住所地,案件陷入“执行难”的尴尬局面。

1月16日,申请执行人向该院提供了一条关键线索,称在甘肃省酒泉市发现马某某的下落。经查,马某某从事酒类调料类送货业务,行踪无任何规律,如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棘手的问题摆在了执行法官的面前。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拖!”分管副院长武庆杰当即召开研判,决定远赴甘肃寻找被执行人的踪迹。为确保案件得到顺利执行,启程前,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多次梳理、探讨,将异地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判,并制定应急预案,由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任云飞等一行4人立刻赶赴甘肃,开启1000多公里的“执行之路”。

时间就是执行机遇。凌晨六点,执行干警到达甘肃后,顾不得舟车劳顿,迅速组建两支执行小组。一组负责找人,一组赶往马某某躲藏的城市对其财产进行了调查取证,并确认住所地。很快,找人小组也传来捷报,经执行干警在酒泉市内“明察暗访”和蹲守马某某住处,4个小时后,终于将出门正要登车的马某某抓获。经过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后,马某某仍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该院依法对马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天送至拘留所看押。

随后,执行干警不畏风雪,紧锣密鼓赶赴张掖市拘传拘留另案被执行人刘某某。因刘某某之前拒不提供真实住所地,无法确认刘某某行踪。执行干警灵机一动,电话联系刘某某称不相信他在张掖市,让其添加微信共享位置,刘某某不以为然,随之发来位置,执行干警几分钟内即赶到刘某某所在位置。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来,刘某某彻底打消了逃避债务的念头,当场主动将欠款全部缴纳。刘某某虽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但因其有财产拒不履行的行为十分恶劣,该院对其采取了罚款3000元的强制措施。

大雪纷飞,挡不住执行的脚步;天寒地冻,司法为民的信念不降温;风雪归途,践行雷锋精神。至此,历时4天、驱车往返3000多公里、多处奔波的“千里执行”画上完美句号。


 
来源:汾阳法院 任云飞、刘冠华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