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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法院:冥顽不灵?怕被拘留当场执结
  发布时间:2024-01-31 21:11: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柳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该案被执行人慑于拘留压力,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回顾】

2023年,被告高某向原告王某借款,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索要未果,经协商高某愿意分期履行,但还款日到期后,高某仍不履行,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柳林法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高某长期逃避在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地蹲守,多次扑空。最终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反应出动,将高某拘传至法院。

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次耐心细致地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希望其能自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然而,在还款约定期至后,被执行人高某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如期履行。

【二次拘传】

由于被执行人三番五次躲避执行,逃避还款义务,柳林法院执行局在近日开展的“三晋执行利剑”专项活动中,将该案纳入重点行动,再次将被执行人高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努力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劝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高某依旧冥顽不灵,以无能为力为由拒不配合。

面对高某始终不愿还款的态度,执行法官迅速变换执行方案,决定不再使用“怀柔政策”,直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强大执行攻势和法律威慑力,被执行人高某在拘留前一刻认识到事态严重性,迅速转变态度,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当场将欠款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法官提示】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及时履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试图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这种行为带来的不仅是金钱上损失、信用上的污点,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付出惨重的代价。

下一步,柳林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让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来源:柳林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