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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份“小建议”收到“大效果” 吕梁中院为化解行政争议开“良方”
  发布时间:2024-01-03 22:53:17 打印 字号: | |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能动司法契合了新时代法治需求,司法建议则是落实“抓前端 治未病”要求的重要手段,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

为更好地解决土地征收纠纷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积极等问题,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发力点,持续深入推进府院联动,2023年针对引起行政争议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及时发出5份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司法建议,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开出“良方”。 

以小见大,及时纠正部分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淡薄问题

某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某镇政府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暴露出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未依法行政的问题,故吕梁中院向该镇政府的上级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该县政府回函已责成某镇政府开展自查,落实好整改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主动作为,指出问题助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

在审理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就某地公安机关存在的询问调查不规范、集体讨论制度流于形式、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保障不到位、传唤或者送达程序不规范、出庭应诉准备工作不充分等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向市级公安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市级公安机关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反馈,回复称将加强培训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实基层警力,全程规范执法办案环节。

在审理工伤保险资格及待遇确认、给付案件中,就部分人社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适用法律存在偏差、举证不及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等问题,向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馈表示将加强整改力度,积极与法院建立定期交流工作机制,以期在面对新型工伤疑难案件时做到合法、合理的认定。  

化解征地矛盾,建言献策助力行政机关完善工作流程

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行政争议较为多发,引发了征收、行政协议、行政赔偿、履职及复议等各类行政诉讼。对此,为进一步预防和化解征收领域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吕梁中院以综合类司法建议为抓手分别向某市政府、某街道办发出司法建议。

一是结合个案实际,就某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行政机关签订协议适用标准不一、举证不及时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指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严格土地征收程序,做好征收风险评估,一旦涉诉应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积极应诉。某街道办及时反馈,在今后的房屋征收工作中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业务培训,实现依法完成征收工作。

二是针对某市辖区内各县、市、区政府的土地征收类案件中发现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主体不适格、未及时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对重要证据的保存存在疏忽等共性问题,结合《山西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提出建议,在有明确土地使用权人的情况下,应完善由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的有关部门作为签订补偿协议主体,与拟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关工作,并在无法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及时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妥善保存征收工作中的相关证据。

司法建议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机关发挥能动司法的主要抓手,一份份司法建议虽“小”,却体现了人民法院在面对社会矛盾和纠纷时,推陈出新,主动出击,深入挖掘问题根源,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的决心。吕梁中院将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与行政机关一道共同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行政庭 张楠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