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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金州煤集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公司合并重整异议及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7 18:15:21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晋11破3号之一

本院根据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1月7日裁定受理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律竹律师事务所担任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本院根据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4月7日裁定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同日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转任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的管理人。本院根据孝义市威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等申请人的申请于2024年4月7日裁定受理孝义市大捷山煤业有限公司、孝义市天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山西律竹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三家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16日,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孝义市大捷山煤业有限公司、孝义市天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将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孝义市大捷山煤业有限公司、孝义市天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孝义市大捷山煤业有限公司、孝义市天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利害关系人对实质合并重整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截止日:2024年5月24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逾期提交本院不予接收(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吕梁新城盛地村新安大道以东纬十九路以北;邮政编码:033000;联系人:李高峰、李晨,联系电话:16635887632、16635887525)。

合并重整听证会将于2024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山西金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孝义市大捷山煤业有限公司、孝义市天曦贸易有限公司、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有权参加合并重整听证会,本院不在另行通知。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利害关系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应于2024年5月27日前与李高峰、李晨联系(联系电话:16635887632、16635887525)。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提交身份、权限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身份、权限证明材料的,本院不予准许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年五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贾尧